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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新 问 题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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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 |
个税更正申报,是否产生滞纳金 |
税务 |
2022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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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税更正申报,是否产生滞纳金 |
发表于: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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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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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2年更正申报21年12月的职工个税,如果补缴税款,是否会因为超出征期产生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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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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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申报,如果有补缴税款情况,应会产生税收滞纳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不好意思,由于系统原因,今天才看到您的留言,您可以添加QQ673656888,或者拨打电话29056676,我们会第一时间回复您,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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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由nfcsbj 2022年4月18日回复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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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 |
外购房产暂估入账时点 |
会计 |
202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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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购房产暂估入账时点 |
发表于:20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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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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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企业外购房产,1月先按约定支付一半价款,收楼装修。10月再支付剩余价款再办理产权证明。1月企业收楼装修时已开始承担物管等费用。企业能否在1月将此房产暂估入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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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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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从企业描述上看可以入固定资产,但具体还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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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由nfcsbj 2020年6月12日回复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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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 |
关于质量保证金对应的成本结转问题 |
税务 |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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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质量保证金对应的成本结转问题 |
发表于: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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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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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约定了质量保证金,等质量保证期过后下家再支付质量保证金。现我司已收齐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货款,并开具对应的销售发票,想咨询一下在成本结转的时候应该如何结转比较合适?如果全额结转成本,则收入与成本不匹配;如果按照扣除质量保证金对应的剩余货款结转成本,则我司存货期末存在发出商品余额,与我司实际库存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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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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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作为价外费用,没有成本的。成本就按实际库存商品的成本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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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由nfcsbj 2019年1月4日回复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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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 |
土地入账 |
会计 |
2018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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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土地入账 |
发表于: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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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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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以前(1986年)已取得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因历史原因,只有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因此公司只是使用并没有入会计帐。直至最近,公司取得了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证面标明权利类型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是划拨,并且没有产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问,现该地块需评估入账,按评估价值入账,那么会计分录能否是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呢?无形资产摊销能否税前列支?会否产生其他相应的税金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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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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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六)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80号) 第二条规定,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划拨地,无论以什么方式取得,或者是否经过评估增值,均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依据上述规定,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规定进行评估,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划拨土地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不征收房产税,但应缴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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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由nfcsbj 2018年10月29日回复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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